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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提案 第 17 屆第 16 次臨時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工務  提案日期  
案  由 請惠予同意墊付辦理「馬公市都市藍鑚帶新店路景觀改善工程-北側」案經費新臺幣888萬8,000元整,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內政部營建署101年10月11
  日營署道字第1012923569號函(如附件)處理。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800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88萬8,000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888萬8,000元整。
三、計畫概述:
  本計畫補助「馬公市都市藍鑚帶新店路景觀改善工程-北側」辦理馬公市新店路(海埔路至永
  福街)及永泰街(新店路至新生路)人行道及自行車道之改善工程。
辦  法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決  議 留下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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