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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19案教育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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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文澳國民小學正式工友趙國臣去(98)年年底離職後,所需聘任臨時人員經費計
新台幣27萬2,676元整案。 |
說 明 |
一、依據文澳國小99年3月5日澎文小總字第0990000447號函辦理。
二、本案文澳國民小學正式工友趙國臣離職後,該校僅剩1名工友(具身心障礙身分),實無法負
荷28班之學校龐大業務。
三、本案係屬急需,請同意該校雇用臨時人員1名,以協助解決校內勞務及水電修繕之問題,維持
學校正常運作。
四、本案99年度所需相關經費計新台幣27萬2,676元整(如附件)。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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