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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24.消防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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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內政部消防署101年度充實災害防救團體、婦女防火宣導隊評鑑績優團隊採購裝備器材經費新台幣90萬元整,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及內政部消防署101年6月4日消暑
民字第1010011226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90萬元整。
(二) 縣配合款(籌):無。
(三) 總計金額:新台幣9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本案辦理內政部消防署補助評鑑績優團隊(澎湖縣救難協會、社區婦女防火宣導隊馬公分隊)
採購充實裝備器材。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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