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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17.農漁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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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辦理本縣101年度「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行動計畫」經費新台幣222萬3,000元整,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內政部100年1月20日內
授營園字第10008180222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核定同意補助新台幣200萬元整(經常門145萬元、資本門55萬元)
(二)縣配合款(自籌):依據該計畫申請補助需之規定,提列配合款新台幣22萬3,000元(10%)
(三)總計金額:合計新台幣22萬3,000元整。
三、計畫概略:
101年度「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行動計畫」所提「101年濕地生物資源調查與教育宣導」計畫,
經本府提案並由內政部營建署召集各界專家、學者審核在案。年度計畫項下計有4個工作項目
如下:「101年度青螺小燕鷗棲地巡守與經營暨濕地解說中心建置計畫」、「101年度青螺濕
地植群監測及植物解說宣導教材編撰」、「青螺濕地紅樹林生長、族群動態監測及教育宣導
教材編撰」及「101年度青螺濕地甲殼十足目多樣性與群聚結構之調查研究」,計由國立澎湖
科技大學、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澎湖縣野鳥學會等三單位執行,並依申請補助需知第6條第1
項第2款之規定補助辦理。
四、為利計畫執行擬提列墊付於101年度農漁業務—生態保育項下新台幣167萬3,000元、一般建
築及設備—充實農漁業設施及設備項下新台幣55萬元,合計新台幣222萬3,000元整。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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