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類別 |
15.社會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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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本府辦理設置身心障礙全日行照顧機構土地建物分期撥用首期款及委託規劃設計監造經費新台幣400萬元整,請 審議。 |
說 明 |
一、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無。
(二)線籌款:新台幣40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400萬元整。
二、計畫概略:
本府為落實照顧本縣身心障礙者,協助心智障礙者家庭減輕照顧壓力,並及早規劃身心障礙
老年生活,將設置機構以補足本縣照顧機構不足之問題,預定將辦理土地道路及建物分期撥
用首期款及辦理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款項,總計需墊付新台幣400萬元整,其中土地(含道路)
及建物分別價值478萬4,059元及1,349萬1,934元,總計1,827萬5,993元,可分8期撥付,
首期擬撥付250萬元;另委託規劃設計監造費約為150萬元整。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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