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類別 |
13.旅遊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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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交通部補助本府辦理101年「公路公共運輸發展計畫」經費新台幣2,660萬元整案,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及交通部公路總局101年3月30日路監
運字第1011002303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乙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2,660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無。
(三)總計金額: 新台幣2,66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本計畫辦理對服務性路線或偏遠、離島地區民眾基本運輸服務提供補貼。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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