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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12.旅遊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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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本府辦理白沙鄉鳥嶼段228-70地號國有土地興建綜合遊憩公園興建經費新台幣600萬元整,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5款規定辦理。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無。
(二)縣配合款(籌):新台幣60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 新台幣60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一)因鳥嶼全島並無供村民及遊客運動、休閒及遊憩等兼具多功能之處所,為加速該地區觀光建
設發展,活絡地方經濟,擬興建綜合遊憩公園。
(二)本府業已函請國有財產局辦理撥用事宜,惟該局函覆本府應先行編列興建預算後再行辦理。
經估算本案興建預算為新台幣600萬元整,擬請同意辦理墊付。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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