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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提案 第 17 屆第 1 次定期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15案建設  提案日期  
案  由 請惠予同意辦理墊付「風力發電機組新建工程」(湖西風力發電站)之建廠前置協助金新台幣81萬元整案。 
說  明 一、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施工處98年12月15日D新工字第09812001681號函、台電
  公司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審議委員會98年12月8日(98)協准建字第0283號核准通知單(如
  附件)及「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辦理。
二、台電公司在湖西鄉設置6部風力發電機組,依台電公司促進電力開發協助金執行要點第25條規
  定,每部機組900瓩,每千瓩30萬元整,分別撥付總額之50%(各81萬元整)予機組所在地
  鄉公所及其縣政府。
三、「風力發電機組新建工程(湖西風力發電站)」台電公司已取得施工執照開工,撥付本府建
  廠前置協助金81萬元整,本筆協助金補助湖西鄉公所,並應支用於風機組設立地區(北寮3
  組、南寮2組、菓葉1組)。
辦  法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決  議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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