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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13案建設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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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內政部核定補助本縣辦理「澎湖縣千分之一數值地形圖測製暨GIS 圖資建置第3期」計畫,補助款新台幣500萬元整案。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及內政部98年8月27日台內資字第
09801550642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本計畫經核定補助金額為新台幣500萬元整,應提墊付金額共計500萬元整。預定辦理本縣湖
西鄉及白沙鄉部份地區計約900公頃之一千分之一數值航測地形圖測製,俾以加速縣政建設業
務地理資訊系統資料庫建置的進度。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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