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案類別 |
文化類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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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 |
請同意墊付100年度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補助辦法「歷史建築澎湖廳憲兵隊-劍擊室與馬房修復與再利用工程」經費新台幣2,568萬5,000元整案,請 審議。 |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資產
總管理處籌備處100年8月12日文資籌二字第1003006103號函辦理。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770萬5,000元。
(二)縣籌:新台幣1,798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2,568萬5,000元整。
三、計畫概略:本計畫辦理歷史建築澎湖廳憲兵隊-劍擊室與馬房之修復、全區環境清理、蟲蟻防
治等。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似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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