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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案 |
第 17 屆第 10 次臨時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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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類別 |
農漁類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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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本縣辦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100年度「推動動物保護計畫-追加1」經費新台幣21萬8,000元整1案,敬請 審議。 |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0年
08月11日農牧字第1000041146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核定計畫書各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19萬8,000元。
(二)縣配合款(籌):新台幣2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21萬8,000元整。
三、計畫概略:本計畫補助落實辦理動物保護查處違反之案件,提升寵物登記並減少棄養之行
為,強化全民動物保護觀念。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似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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