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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案 |
第 17 屆第 10 次臨時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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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類別 |
公務類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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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 |
敬請同意墊付辦理「澎湖縣公共設施管線位置調查(監驗)暨系統建置第2期後續擴充計畫」案計新台幣262萬2,000元整,請 審議。 |
| 說 明 |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0年9月8日營署工程字第1002916192號函暨「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
理要點」第3點第4及第6款規定辦理。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236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台幣26萬2,000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262萬2,000元整。
三、計畫概略:
本計畫辦理「澎湖縣公共設施管線位置調查(監驗)暨系統建置第2期後續擴充計畫」,係延
續現正辦理之100年度「澎湖縣公共設施管線位置調查(監驗)暨系統建置第2期計畫」。將
公共管線測量範圍由馬公市、湖西鄉,擴增至白沙鄉、西嶼鄉、望安鄉及七美鄉等全縣均納
入,詳如后附補充說明。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似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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