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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案 |
第 17 屆第 10 次臨時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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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類別 |
公務類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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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專案墊付「100年度急迫性港灣工程修建」計畫經費新台幣900萬元正,敬請 審議。 |
| 說 明 |
一、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無。
(二)縣配合款(籌):新台幣900萬元正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900萬元正。
二、計畫概略:
(一)雙心石滬防護外堤興建工程:石滬滬腳因受劇烈波浪、潮流衝擊,經常處於損壞狀態,應
辦理外堤保護工程,並於非旅遊季節前完成,工程經費400萬元。
(二)第三漁港卸魚場頂蓋換修工程:卸魚場頂蓋面板、鋼架鏽蝕,時有鐵件掉落,已嚴重危及
漁民岸上作業安全,應即刻辦理整建程序,工程經費300萬元。
(三)馬公轄區漁港基本設施改善工程:馬公區部份漁港亟待修繕事項,因預算有限而延宕,影
響漁民作業,需要工程經費200萬元。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似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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