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提案類別 |
30.農業類 |
提案日期 |
|
| 案 由 |
為辦理本縣100年度「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行動計畫」,擬請准予同意墊付經費新台幣322萬3,000元整,敬請 審議。 |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內政部100年1月20日內
授營園字第10008180222號函(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核定同意補助新台幣290萬元整(經常門240萬元,資本門50萬元)。
(二)縣配合款(籌):依據該計畫申請補助需知規定,提到配合款新台幣32萬3,000元(10%)。
(三)總計金額:合計新台幣322萬3,000元整。
三、計畫概略:100年度「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行動計畫」所提「青螺濕地生物資源請查、環境監測
與教育宣導」計畫,係針對本縣「青螺濕地」生態進行調查及監測,並辦理經
營、管理、維護等工作之推動。計有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澎
湖縣共生藻協會、澎湖縣野鳥學會四單位提報計畫,擬依計畫規定辦理補助。
四、為利計畫執行擬提列墊付於100年度農漁業務─生態保育項下新台幣272萬3,000元、一般建
築及設備─充實農漁業設施及設備項下新台幣50萬元,合計新台幣322萬3,000元整。 |
| 辦 法 |
請准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