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提案類別 |
29.衛生類 |
提案日期 |
|
| 案 由 |
惠請同意墊付辦理100年度「澎湖縣發展遲緩兒在地化早期療育中心計畫」費用共計新台幣160萬元整乙案,敬請 審議。 |
| 說 明 |
經費:(100年度)
(一)縣配合款:新台幣160萬元整。
(二)總計金額:新台幣160萬元整。
(三)檢討本案預估經費之費用分析表1份(如附件1)。
計畫概略:
(一)早期療育的實施為改善兒童發展遲緩的狀況,激發最大的潛能,提供兒童家庭支持性的服
務,進而降低社會成本與提昇兒童人權,早期療育是一個社會福利、衛生及教育等專業人
員,以團體合作方式,依發展遲緩的特殊兒童之個別需求,提供必要之服務。
(二)而本縣醫療專業人員缺乏,以委辦方式由相關醫療單位聘請專業人員做聯合評估,但無法
實際做有效醫療復建工作,對遲緩兒童幫助微薄,因此為建立澎湖地區發展遲緩兒早期療
育服務,能有效持續執行醫療復健與成長追蹤,故須積極成為發展遲緩兒在地化早期療育
中心。
(三)本縣專業人力不足,須成立發展遲緩兒在地化早期療育中心,專案聘請語言治療師及心理
治療師,以個案管理方式增加個案訓練時段。
(四)服務對象:澎湖地區0-6歲發展遲緩兒童學齡前及7-13歲在校學童及家庭為服務對象。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