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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提案 第 19 屆第 18 次臨時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提案日期  
案  由 請惠予同意墊付經濟部能源局補助本府辦理「111年度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與查核」案,經費新臺幣134萬8,000元整(中央補助款:134萬8,000元、縣配合款:0元)。 
說  明
辦  法
決  議 同意墊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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