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提案類別 |
12.建設類 |
提案日期 |
|
| 案 由 |
請同意墊付辦理「馬公巿建國巿場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BOT案前置規劃計畫」、「莒光新村二期計畫文創產業、二手特色商品區ROT案前置規劃計畫」、「中正堂藝文展演區ROT案前置規劃計畫」經費新台幣380萬元,敬請 審議。 |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三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9年12月20日工程促字第09900511580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361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台幣19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38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一)、馬公巿建國巿場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BOT案前置規劃計畫:
1、馬公巿建國巿場原址位於本縣中心鬧區,商業地點條件極佳,因巿場老舊拆除後,閒置迄今
10年現況作為空地及免費停車場使用,土地公共效益較低。
2、建國巿場公共設施用地周邊有建國戲院及國有財產局閒置廳舍,若考量一併整合開發,可改
善區域都巿商業環境品質,故擬規劃為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方案,引進民間資金投資包含巿
場、商業大樓、停車公用設施及休閒購物遊憩中心等構想,活化巿區土地利用效益、繁榮地
方商機、建構綜合型特色建築地標。
3、本案為前置計畫,擬委託專業團隊辦理先期規劃作業、招商行鎖推動、宣導文件、招商說明
會。
(二)、莒光新村二期計畫文創產業、二手特色商品區ROT案前置規劃計畫:
1、本案擬推動莒光新村二期委外ROT計畫,規劃引進文創藝術產業、二手特色商品區與美食街計
畫,串聯建置完善之特色村集、遊憩區,形成具地方特色之文化觀光休閒場所,預期能活化
古蹟歷史建築人文,綜合遊憩觀光與古蹟文化保存。
2、本案為前置計畫,擬委託專業團隊辦理先期規劃作業、資料收集、可行性分析、招商文件擬
訂、招商作業、招商行銷推動、宣導文件、招商說明會。
(三)、中正堂藝文展演區ROT案前置規劃計畫:
1、建置中正堂藝文活動展演區,擬結合巿區景點、觀音亭海域活動區,使成為遊客及住民休閒
消費場所,並發展藝術文化產業,形成具地方特色之觀光休閒場所。預期能引進大型表演活
動及藝術產業進駐,提升澎湖文化水準及創造具有特色著名之藝術表演展覽區域地標。
2、本案為前置計畫,擬委託專業團隊辦理中正堂藝文展演區先期規劃作業、資料收集、可行性
分析、招商文件擬訂、招商作業、招商行鎖推動、宣導文件、招商說明會。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