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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類別 |
11.建設類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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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定本府「澎湖縣觀音亭國際觀光渡假區 BOT 案前置作業計畫」經費新台幣200萬元整,敬請 審議。 |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行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0年
1月17日工程促字第1000022710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大央補助款:新台幣190萬元。
(二)縣配合款:新台幣10萬元。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200萬元。
三、計畫概略:於觀音亭北側辦理遊艇港興建,除大約11公頃海域泊地及相關碼頭、防波堤設施
外,其餘之潮間帶盡量不予興建硬體設施。並開發觀光渡假區。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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