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類別 |
教育類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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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教育部補助本縣辦理「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加速國中小老舊校舍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補助款100年度新台幣1,000 萬元整案。(教育類)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 點第4 款之規定辦理及教育部100年1月21日臺國
(一)字第1000009926T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1,000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無。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1,00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本計畫「港子國小老舊校舍整建工程」教育部100 年度採特別預算方式補助新台
幣1,000萬元整,另101年度採一般性補助款方式補助新台幣984萬元整,合計工程款新台幣
1,984萬元整。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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