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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案類別 | 11.社政類 | 提案日期 |  |  
              |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內政部補助本府辦理「七美鄉老人文康中心修繕及充實設備計畫(老人文康機構)」經費新台幣90 萬元整案。(社政類) |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及內政部99 年9月24 日內授中社 字第0990019633號函辦理。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90 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無。
 (三)鄉配合款(籌):新台幣10萬元整(七美鄉公所)。
 (四)總計金額:計新台幣100 萬元整。
 三、計畫概要:為提供七美鄉長者一處休閒娛樂之安全場所,規劃辦理防漏修繕及無障礙環境設
 施改善,保障老人參與活動時之四、檢附內政部核定函影本及「七美鄉老人文康中心修繕及
 充實設備計畫」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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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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