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提案類別 |
旅遊類 |
提案日期 |
|
|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專案墊付本府辦理「澎湖灣意象設置」,所需經費新台幣180 萬元整案。(旅遊類) |
| 說 明 |
一、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無。
(二)縣配合款(籌):新台幣180 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180 萬元整。
二、計畫概略:本案為強化本縣觀光旅遊意象之塑造,擬設置公共藝術於觀音亭內,將委託規劃
設計及實體製作「澎湖灣意象設置」案,工作項目包含委託規劃設計實體製作、基座土木工
程及相關作業費及外線補助費。 |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