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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衛生類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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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補助本府衛生局辦理99 年度餐飲食材源頭管理及優良餐廳評鑑制度
計畫,經費計新台幣10 萬4,000元整,請同意辦理墊付,以利計劃執行案。(衛生類)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 點第4 款、第6 款規定辦理及行政院衛生署食品
藥物管理局99 年3 月10 日FDA食字第0991300368 號辦理(檢附原函影本l份)。
二、經費:
(一)計畫總經費新台幣15 萬元整,均為中央補助款。
(二)已編列99年度預算經費:新台幣4萬6,000整。
(三)尚未編列經費:新台幣10萬4,000 元整。
三、計畫概略:為提昇餐飲業食品衛生安全之品質,加強餐飲業者使用食材符合相關之食品衛生
標準或規定、落實餐飲業者自主管理之觀念、提升餐飲製作品質,降低食品中毒案件之發
生,以確保消費大眾飲食衛生安全與權益。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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