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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消防類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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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99年度離島建設基金補助本縣「提昇消防教育
訓練計畫」所需費用新台幣80萬元整案。(消防類)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暨行政院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98
年4月27日台內營字第0980803585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l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離島建設基金):新台幣80 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無。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80 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本計畫補助辦理提昇清防人員教育訓練計畫採購潛水裝備乙批。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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