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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旅遊 |
提 案 人 |
劉陳昭玲 |
連 署 人 |
成萬貫、宋國進、吳文相、李添進 |
案 由 |
建請澎湖縣政府盡速於原港指部(日據時代舊憲兵隊)或附近區域覓地興建(地下)停車場及公共廁所,以提供本縣著名觀光景點澎湖天后宮與中央街遊客使用,提昇本縣觀光形象及促進觀光發展案。 |
說 明 |
一、縣府刻正進行媽宮文化城園區之觀光相關推展工作,然該園區及週遭之觀光景點如天后宮、
中央街等,均無設置停車場及公廁,每逢觀光季節屆臨,各型車輪隨處臨停,嚴重影響週遭
交通安全及巿容景觀。尤有甚者,該區域公共廁所故障不足,然而公廁係觀光客前往遊憩的
基本需求,若不盡速設置,將嚴重影響觀光客前往之意願及增加負面觀感。
二、停車場、公廁等乃觀光景點之基礎設施,建請縣府盡速規劃,於原港指部(日據時代舊憲兵
隊)或附近區域興建(地下)停車場及公共廁所,以維週遭交通安全,改善巿容觀瞻,充足
完善本縣觀光景點之公共設施。 |
辦 法 |
同案由。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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