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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類別 |
旅遊 |
| 提 案 人 |
陳慧玲 |
| 連 署 人 |
藍凱元 蔡清續
呂黃春金 劉陳昭玲 |
| 案 由 |
建請縣政府制定本縣地名、路(街)名、及地方民俗活動之外語標準翻譯,以利本縣觀光發展案。 |
| 說 明 |
一、觀光為支撐本縣經濟的最重要產業,但在開發國際市場的同時,本縣的地名等等往往有各種不同的外
語譯法,常常讓國際觀光客莫衷一是無所適從,也讓有心宣傳本縣觀光資源的國外媒體望而卻步。
二、建請縣政府邀請專家學者,將本縣的地名、路(街)名及特定的民俗活動之譯名(英、日、法及西班牙)
統一標準化,以利各界遵循,解除亂象。 |
| 辦 法 |
如案由。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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