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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員提案 第 19 屆第 3 次定期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旅遊 
提  案  人 陳慧玲
連  署  人 藍凱元 蔡清續
呂黃春金 劉陳昭玲
案  由 建請縣政府制定本縣地名、路(街)名、及地方民俗活動之外語標準翻譯,以利本縣觀光發展案。 
說  明 一、觀光為支撐本縣經濟的最重要產業,但在開發國際市場的同時,本縣的地名等等往往有各種不同的外
  語譯法,常常讓國際觀光客莫衷一是無所適從,也讓有心宣傳本縣觀光資源的國外媒體望而卻步。
二、建請縣政府邀請專家學者,將本縣的地名、路(街)名及特定的民俗活動之譯名(英、日、法及西班牙)
  統一標準化,以利各界遵循,解除亂象。
辦  法 如案由。
決  議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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