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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員提案 第 18 屆第 4 次定期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建設 
提  案  人 蔡清續
連  署  人 張再興 陳海山 楊石龍
案  由 請政府寬列經費或爭取中央補助經費,儘速協助自來水公司前往本縣湖西鄉湖東村澎17號縣道路兩旁,共同會勘研議埋設100毫米口徑自來水管線,並全面補助用戶設備外線費,俾利湖西鄉區域發展,減輕民眾用水設備負擔案。 
說  明 一、本縣湖西鄉湖東村前往尖山村及龍門村澎17號縣道兩旁,由於位處樞鈕地點,交通便捷,近來漸有諸
  多民眾前往新建住宅,未來房屋建案增多當可預期。
二、然當地居民反映,民眾申請接用自來水時需自行負擔龐大用戶外線費工程費用,常造成部分民眾因無
  力負擔或無意願負擔費用,而未接用自來水,阻礙城鄉發展。考量案揭地區住戶日漸增多,基於提升
  改善未接用自來水地區諸多民眾用水品質,請縣府寬列經費或爭取中央補助經費,並協調自來水公司
  前往澎17號縣道路兩旁埋設100毫米口徑自來水管線,而利該區域整體開發,並減輕民眾生計負擔。
三、同時鑑於本縣105年度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中央補助計畫中,總經費新台幣20萬元(中央水利署補助
  款:15萬元、縣配合款:5萬元),僅能補助6戶,金額偏低,造成粥少僧多情形,非但金額不足,且
  可能造成年度補助經費用罄後,即停止辦理補助,顯有不公平之嫌。考量讓居民安心喝水是政府責
  任,遂請縣府一併研議擴大辦理給有需求之居民補助申請,以示落實照顧離島偏鄉之美意。
辦  法 同案由及說明三。
決  議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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