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文官e學苑
遊說法
公務人員網路諮商服務網
 

  議員提案 第 18 屆第 4 次定期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財政 
提  案  人 張再興
連  署  人 呂啟宗 宋國進 蘇陳綉色 陳佩真
案  由 建請縣府邀集國產局對本縣居民長期承租國有土地之續租、申購,不應依照本島方案,離島地區應以放寬原則,申購期限應展延5年以符合人民需求乙案。 
說  明 一、本縣屬貧困窮縣,祖先均租地務農、捕魚使用,養家活口。
二、子孫繼承祖業權益,年代久開花結果,等到有積蓄提出申購時,國產局以台灣本島之規範,不但限縮
  土地而且價格偏高,現更停止讓售,不合宜也不公平,令本縣多數民眾苦不堪言。
三、建請體恤離島民困,放寬承購限制及降低價格,並將民眾申購時限展延5年以符合民意。
辦  法 同案由及說明。
決  議 照案通過。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七十六號
.電話:(06)9263521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x768 IE5.0以上 澎湖縣議會.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