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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類別 |
十四、農漁 |
| 提 案 人 |
蔡清續 |
| 連 署 人 |
楊石龍、陳振中 |
| 案 由 |
惠請同意補助「望安鄉冷凍製冰廠冷凍設備新設及建物新建工程」短缺新臺幣肆佰萬元整。 |
| 說 明 |
一、本鄉原案「望安鄉製冰冷凍廠冷凍設備更新及建物結購改善工程」,因設備年限已久且
建築物多處龜裂(如附件)。擬改為「望安鄉冷凍製冰廠冷凍設備新設及建物新建工
程」(暫定),尚短缺經費新臺幣(以下同)肆佰萬元整。
二、本新設新建案總經費共計壹仟參佰萬元整,原案「望安鄉製冰冷凍廠冷凍設備更新及建
物結購改善工程」由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補助本所貳佰萬元整,本所自籌柒佰萬元整,共
計玖佰萬元整,尚短缺肆佰萬元整。請同意補助,以利業務執行。 |
| 辦 法 |
同案由。 |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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