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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員提案 第 18 屆第 2 次定期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旅遊 
提  案  人 張再興
連  署  人 顏嘉弘 成萬貫 胡松榮 陳振中
案  由 建請縣府針對新台華輪之建造,應符合全縣民眾真正需求、安全、快速、舒適、便捷為原則案。 
說  明 一、再次確定新台華輪是政策性營運為目標。
二、其目的是輔助民間客運業者之不足。
三、其營運不得以公帑打擊民間業者,損及人民權益。
  (官不與民爭)
四、建請務必要:
  1、客貨分離。
  2、以全縣民眾真正需要、安全、快速、舒適、便捷為原則。
辦  法 同案由。
決  議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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